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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焚书坑儒的成语典故

时间:2013-11-13 16:53 分类:文学常识 阅读次数:

 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焚书坑儒成语典故的由来

焚书坑儒

【释义】毁灭古老文化,杀害文人。
【出处】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。

秦始皇统一天下称帝后,又打败了强大的匈奴,非常高兴。就吩咐犒赏三军,大宴群臣。席间,有个博士说道:“殷、周两朝的王位传了一千多年,是因为分封子弟功臣得到各地诸侯辅佐的缘故。如今陛下有了天下,皇室子弟却都是普通人。一旦出了事,靠谁来援救呢?凡事都效法古代才能长久。”

丞相李斯马上接着说:“黄帝等五帝办事不相重复,夏、商、周三代制度也不因袭守旧,所以能兴旺安定,并不是故意要同前代相反,而是因为时代不同,不能不有所改变。如今陛下开创了大业,建立了万世功业,怎么能再去效法三代的做法?现在天下太平,法令统一,百姓理应好好经商,种田,儒生也要好好学习和遵守法令制度。但是,就是有一些儒生不学今而专学古,他们纠集起来,向百姓造谣,制造混乱,如果不禁止这种风气,皇帝的权威就会降落。为此,我请陛下下达一个法令:凡不是秦国记载的历史,都把它焚烧掉,凡不是博士所掌管的典籍,包括藏有的《诗》、《书》、诸子百家的著作,由官府人员全部集中起来,堆在一起烧掉。凡是几个人在一起谈论《诗》和《书》的,处以死刑;凡是引用古书反对时政的,全族处死。官吏有知情不检举的,与犯人同罪。法令下达后30天内不把这些书交出来焚烧的,处以黥刑,并罚四年劳役。医药、算卦、种植等方面的书,可以不焚烧。”

秦始皇同意李斯的建议,命他起草法令。不久,就公布了焚书的法令。

当时,秦始皇正在寻找所谓长生不老之药,结果花了许多钱财,还是没能弄到。后来,他又听信了专搞迷信的侯生与卢生两人的谎言,让他们再去寻找长生不老的仙药。这两人知道不可能找到这种仙药,私下议论说:“始皇帝的为人,残暴专横,自以为是。他出身于诸侯,并吞天下后,为所欲为,以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能比得上自己。他喜欢用刑罚、杀戮来树立威信。大家唯恐获罪,只图保持俸禄官位,无人敢效忠进谏。秦法规定,一个人不能兼有两种以上的方技:如果方技试验无效,往往要处死。观测天象的多达30人,都是很好的读书人。他们害怕触犯忌讳,只是一味奉承,不敢直言他的过失……”

两人合计了好久,最后决定逃走。秦始皇知道后大怒道:“卢生等人我很信任他们,还赐给他们许多东西,如今却说我的坏话并逃跑,在咸阳的许多儒生,我派人侦察下来,他们中有的竟在散布妖言,惑乱百姓,真是可恶!”

于是,秦始皇让御史对所有的儒生都进行考察审问,又让儒生们互相检举揭发。他亲自圈定把违犯禁条的460多人全部活埋在咸阳。

后来,人们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,形成了“焚书坑儒”这条成语。

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焚书坑儒的成语典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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