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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人陈承泽著《国文法草创》一书的介绍

时间:2015-02-24 09:45 分类:文字知识 阅读次数:

  《国文法草创》,近人陈承泽著。商务印书馆一九二二年版,一九五七年重印,一九八二年新版。

  陈承泽(一八八五——一九二二),字慎侯。福建省闽侯县人。年轻时曾中乡举。后留学日本,习法政兼攻哲学。回国后,先后担任商务印书馆编译员,以及《民主报》、《时事新报》、《独立周报》、《救国日报》、《法政杂誌》、《甲寅杂誌》、《东方杂誌》、《学艺杂誌》编辑。勤於著述,对语言文字之学有深入的研究。著有《国文法草创》,另有论文多篇。

  《国文法草创》是研究古代汉语语法的专著。用文言写成。全书虽仅五万字左右,但作者搜集材料达数百万字,写作七八年之久,易稿十餘次。此书先在《学艺杂誌》上连载发表,再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反復审查增削,变更之处,在三分之一以上,乃最后成书。书前有《自序》。一九五七年重印,有吕叔湘《重印国文法草创序》。

  全书十三篇,即:一、绪言,二、研究法大纲,三、文法上应待解决之诸悬案,四、字与词,五、名字,六、动字、七、象字,八、副字,九、介字,十、连字,十一、助字,十二、感字,十三、活用之实例。

  第一篇绪言,主要叙述著书目的,作者批评当时研究汉语语法因袭模仿外国语法的不良风气,指出:那些因袭外国的语法著作,其说明方法似乎新颖,研究范围也较广泛;但由於因袭模仿,对汉语语法研究不深,只能触及皮毛,而且常常牵强附会,所以不能看作“研究之正轨”。为了改变这种不良风气,作者乃“探语学共通之原理,考组织变迁之沿革……比较东西之异同,沟通新旧之隔阂”。可见作者写作此书意在革新汉语语法学。

  第二篇“研究文法大纲”,提出研究中国语法的三个重要原则。其一,“说明的非创造的”,指研究语法要从客观事实出发,归纳用例,总结规律,而不应从主观出发,任意臆造。其二,“独立的非模仿的”,指研究汉语语法要从汉语语法特点出发,“务於国文中求其固有之法则”,而决不应“取西文所特有者,一一模仿之”。作者认为模仿的语法会导致“削趾适履,扞格难通”。其三,“实用的非装饰的”,指研究语法要理论联繫实际,讲求实用,要“以近世普通文为中心,而发现最便说明之原理原则”,以利於应用;而不应去“推寻语源”或“搜集奇僻”。

  第三篇“文法上应待解决之诸悬案”,讨论了四个问题:一、字类系统问题。《马氏文通》以来的语法书,大抵模仿外国文法把词分为名、代、象、动、副、介、连、助、感等九类。作者认为这样的分类对说明汉语语法“颇有冗赘与不足之处”。因此提出了“字类系统更定”的意见,如取消代词大类改作为名词的一个小类等等。二、字类界划问题。作者提出了区分词类的两条原则:(一)词类区分“在文位上不能辨别时,须另立一辨别之标准”;(二)分出的词类要做到类有定词,即一类词应收集该类的一切词“而无所掛漏”。三、本用活用问题。认为词有“本用”和“活用”之别,词的归类“必从其本用而定之,而不从其活用而定之”。四、引伸顺序问题。指出“字义引伸顺序,应属文法研究范围之外,然文法研究可为解决引伸顺序之标准,故亦附及之”。

  从第四篇到第十二篇是逐篇讨论汉语词类,包括虚词和实词,名词(名词、代名词),动词(自动词、他动词),象词(一般象字、指示象字、语助象词),副词(限制副词、修饰副词、疑问副词),介词(前置介词、后置介词),连词(一般连词、条件连词),助词(语末助词、语首助词、语间助词),感词等等。

  第十三篇“活用之实例”,详细叙述词类的转化与活用。作者认为词的“兼类”(如自动词兼他动词)、“引申”(如名词作量词用)都不是活用。他把“活用”分为两大类,第一类是“本用的活用”,列有九种。此类活用是在具体句子裹“词类的变异”,於词性“则无所变动”,例如“仁人心也,义人路也”句中的“人”,就是名词活用作象词(形容词)。第二类是“非本用的活用”。此类活用不但在具体句子裹词类“生於变动”,而且於词性之说明上“亦復生於变动者”。此类活用再分为:一、“一般的非本用的活用”,例如“春风风人”的第二个“风”字,名词活用作动词。二、“特别的非本用的活用”,例如“正其衣冠”中的“正”字,象词(形容词)活用作动词。在这类活用里,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提出了“致动”、“意动”的概念,这在汉语语法史上是首创。所谓致动,就是他动词以外之词,“变为他动,而……含‘致然’之意”,例如“鸟不能白其羽”中的“白”是象词为致动用;所谓意动,就是他动词以外之词,“变为他动,而……含‘以为然’之意”,例如“诸侯用夷礼则夷之”中第二个“夷”是名词为意动用。

  《国文法草创》最有价值的是第二、第三、第十三篇。从全书来看本书既有语法研究理论的一般阐述,也有对古汉语语法的描写和说明,所以本书既有理论意义,又有实用价值,在汉语语法学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。本书阐发的语法研究的三原则,对三十年代末汉语语法革新的讨论有很大影响,对今人研究语法仍有其指导意义。他对古汉语规律的总结,特别是“词类活用”、“致动”、“意动”等概念为以后的语法学著作,如杨树达的《高等国文法》、吕叔湘的《中国文法要略》、王力主编的《古代汉语》以及其他古汉语教材等所採用。

  后人对《国文法草创》的评价都很高。如陈望道说:“此书最能从根本上发现问题,而且有许多地方极富暗示。”(《“一提议’和‘炒冷饭’读后感》)吕叔湘说:“《国文法草创》是《马氏文通》以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最有意思的一部文言语法书……裹边包含许多宝贵的东西。‘以少许胜人多许’的评语,著者是可以当之而无愧的。”(《重印国文法草创序》)当然,《国文法草创》也有不足之处:一是只谈词类,未充分描写句法,因此,还没有能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语法体系;二是此书是用文言写成的,文字艰深,能读懂的人不多,影响也就不如别的书大。 

近人陈承泽著《国文法草创》一书的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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