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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望道等著《中国文法革新论丛》一书的介绍

时间:2015-03-03 08:49 分类:文字知识 阅读次数:

  《中国文法革新论丛》,陈望道等著。一九四〇年上海学术社编辑出版,作为《学术》杂誌第二辑发行,收论文二十六篇,书名《中国文法革新讨论集》。一九四三年陈望道重新编定,收论文三十四篇,由重庆文聿出版社出版,书名改从今名。 一九五七年《中国语文》杂誌社据文聿出版社印本,增收《论语文现象与社会关係》一文,编入《中国语文丛书》,由中华书局出版,一九五九年改由商务印书馆出版。一九八七年商务印书馆重版。

  陈望道(一八九〇——一九七七),原名参一,笔名佛突、晓风、任重、云帆、张华等。浙江省义乌县人。当代语言学家。早年毕业於之江大学,一九一五年赴日本留学,先后在早稻田大学、东洋大学、中央大学学习。一九一九年回国,任教於浙江第一师范学校。一九二〇年任《新青年》编辑。以后歷任復旦大学、上海大学、安徽大学、广西大学等校教授、復日大学校长、华东高教局局长、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、《辞海》(试行本)主编等。一生对中国语文研究、新文化运动有重大贡献。著有《修辞学发凡》、《作文法讲义》、《美学概论》、《因明学》、《文法简论》等。

  一九三八年十月,陈望道在上海《译报》副刊《语文周刊》上发表了《谈动词和形容词的分别》一文,因讨论方言语法涉及到普通话语法体系的缺点,因而引起了这次文法革新大讨论。这次讨论持续到一九四三年三月,前后四年半。参加讨论的学者主要有陈望道、方光燾、傅东华、张世禄、金兆梓。此外还有许杰、廖庶谦、汪馥泉、陆高谊等。讨论的文章先后发表在《语文周刊》、《东方杂誌》、《学术杂誌》、《文理月刊》、理论与现实》、《復旦学报》、《读书通讯》等刊物上。《语文周刊》从三十期至三十六期专辑进行讨论。讨论的区域由上海到香港、重庆、广东、广西。讨论的范围很广,涉及文法学的各个方面,还涉及文化界所关心的欧化国化问题。

  文法革新讨论者主张“根据中国文法事实,借镜外来新知,参照前人成说,以科学的方法、谨严的态度,缔造中国文法体系”(陈望道《序言》),他们讨论的主要问题有:

  一、关於一线制和双轴制。为了寻求解决汉语词类上错综复杂问题的途径,傅东华以汉语没有词形变化为理由,否认词的自身有分类的可能性,提出了“分部依附於析句”或“析句依附於分部”的总原则,制定了分部(即今词类)和析句(即今句子成分)相通用的名称。它们是名词、言词、训词(后改为状词)、指词、助词、繫词、语词、声词(后改为嘆词)。词类用这八类名称,句子成分也用这八类名称,词类和句子成分完全等同,因此被称作一綫制或单綫制。与此相对,多数人则坚持分部和析句分开,即双轴制的观点。金兆梓认为分部和析句“原是两回事,不是一同事,不必混为一谈”。方光燾也提出不同的意见,认为语和句在方法论上是不好合併的。陈望道以“张生作文”为例加以辩驳,说明“张生”和“文”的职务虽然不同,词性却是相同的,并主张“析句含其纵而分部连其横”。经过半年时间认真讨论,傅东华表示愿意放弃原来的看法、终於由分歧走向统一的局面。

  二、关於词的分类。为了改变语法研究中机械模仿、生搬硬套的风气,从汉语的实际去分词类,方光燾提出广义形态说。他认为,““一块墨’、‘一块铁’,‘墨’和‘铁’既然可以同“一块’相结合,当然可以列入同一语法范畴。”又说,“从词与词互相关係上,词与词的结合上也可以认清词性。所谓‘关係’,所谓“结合’,都无非是一种广义的形态。”主张“凭形态而建立范畴,集范畴而成体系”。傅东华表示异议,认为“单单根据词与词的关係和结合,有时还是靠不住的”。因而他认定“非拿完全的句子做单位不可”。“中国语文不但无狭义形态,也并无广义形态”。陈望道在讨论中提出功能说,他所说的功能指“字语在组织中活动的能力”。他深信每个词都有功能,功能是词的要素之一,因此可以根据功能分词类。他以“开水”、“水开”为例,说“一个‘开’字用在附加组织,一个‘开’用在统合(即今主谓)组织,便是“开”字在组织中有这两种活动的能力,也就是‘开’字有这两种功能”。

  三、关於汉语语法学的对象。方光燾认为“文法学是以形态(广义的形态)为对象的,要从形态中发现含义”,并坚决表示“研究文法决不可以意义为出发点”。张世禄则认为汉语的语序尤为固定,汉语语法的研究应该重视语序。主张:“凭语序而建立范畴,集范畴而构成体系。”陈望道的看法同方光燾较相近,但认为根据中国文法的现象,用形态这一个词来指称文法的对象非常之不便,固而主张“文法学是以表现关係为对象的”。“这在讲中国文法时固然说起来顺一点,就在讲有形态变化的语文的文法时怕也还是说得过去的。我们不妨把那有变化的形态看做关係的表徵”。

  文法革新讨论的问题还有:文法研究的方法,怎样才是一个好的文法体系,语文现象同社会的关係,要不要分文言文法和白话文法,汉语是不是单音节语,汉语有没有词尾,文法学和文字学、训詁学、词匯学的关係,对《马氏文通》、《新著国语文法》的评论,等等。

  这次讨论“以文法事实为准绳,完全根据文法事实立言,不问是否超越范围”(陈望道《序言》)。讨论为改变语法研究中的机械模仿风气作了理论上的准备,为科学的汉语语法体系的建立作了有益的探索,讨论中提出的一些新概念,如“功能”、“广义形态”等,实际上与后来的“分佈”理论相近,可以说是我国语法学界对结构主义理论和方法的首次运用和探讨。这次讨论“开创了我国集体讨论语法学术问题的新风气,注意从实例的讨论中引申出基本理论和原则问题”(胡裕树《重印〈中国文法革新论丛〉序》)。这些对后来的语法研究是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作用的。

  这次讨论存在忽视汉语句法特点的现象,认为汉语语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词类问题上,而各种语言的句法则差不多。而事实上并非如此,汉语的句法结构同印欧语应该说是很不相同的。 

陈望道等著《中国文法革新论丛》一书的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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