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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尔雅正义》一书的历史介绍

时间:2014-11-22 08:45 分类:历史文化 阅读次数:

  《尔雅正义》,二十卷,清邵晋涵撰。此书於乾隆四十年(一七七五)始具简编,又经十年增订,於乾隆五十年(一七八五)告成。有乾隆五十三年(一七八八)面水层轩刊本和《皇清经解》本(卷五百零五至卷五百二十三)。

  邵晋涵(一七四三——一七九六),字与桐,一字二云,号南江,浙江餘姚人,史学家、经学家、训詁学家。乾隆进士,入四库全书馆,授编修,累官至侍读学士。参加纂修《续三通》、《八旗通志》等书。从《永乐大典》中辑录《旧五代史》,曾辑《南部事略》,述南宋史事,未完成。著作有《尔雅正义》、《孟子述义》、《榖梁正义》、《韩诗内传考》、《方舆金石编目》、《南江诗文钞》等。《清史稿》卷四百八十一有传。

  《尔雅正义》是训詁学著作。卷首有邵氏自序一篇,阐述撰写此书之缘起与宗旨。全书仍按《尔雅》分为十九篇。每条首列《尔雅》原文,次列晋郭璞注,再次列邵氏正义。邵晋涵作《尔雅正义》的起因是不满於宋邢昺的《尔雅疏》。他认为邢疏“掇拾《毛诗正义》,掩为己说”,虽间採《尚书正义》和《礼记正义》,“復多闕略”,所以他要另外撰写新的注疏。邵氏编撰《尔雅正义》的宗旨是:首先根据唐石经、宋刻本以及诸书所徵引《尔雅》者审定经文,增校郭(璞)注;然后以郭注为主,兼採诸家,仿照唐人作正义的体例,“绎其义藴,彰其隐赜”。本书採辑的旧注十分丰富,不但有散见於羣籍之中的《尔雅》舍人、刘歆、樊光、李巡、孙炎各家注释的遗文佚句,并且广泛考稽了齐、鲁、韩三家诗,马融、郑玄的《易》注和《尚书》注。郭璞的《尔雅注》多半引用《诗经》为证,邵晋涵《正义》则“据《易》、《书》(《尚书》)、《周官》(即《周礼》)、《仪礼》、《春秋》三传、大小戴《记》与夫周秦诸子、汉人撰著之书,遐稽约取,用与郭注相证明”。概括起来,其阐述、证明《尔雅》詁训的材料包括两个方面,一是儘量搜罗各家蕾注,二是广泛徵引先秦以迄南汉的原始语言材料。因此,该书的基础是十分厚实的。在考释词义的方法上,邵晋涵认为“声音迭转,文字日孳;声近之字,义存乎声”,所以注重运用“因声求义”的方法,“取声近之字,旁推交通,申明其说”。另一方面,对於草木虫鱼的名称,则注重目验,凡是能够确知名实者,就“详其形状之殊,辨其沿袭之误”,凡是不能得到实物验证者,就“择用旧说,以近古为徵”,不为臆说。

  《尔雅正义》在训詁学上的成就是巨大的,对於郭璞《尔雅注》以未详而付诸闕如的地方,有许多间发。例如《释言》:“邕、支,载也。”郭璞注:“皆方俗语,亦未详。’《正义》指出,根据《经典释文》,“邕”又作“拥”。而《左传》襄公二十五年云:“陈侯免,拥社,使其眾男女别而累,以待於朝。”晋杜预注:“拥社,抱社主。”“抱社主”即“载社主”,“邕”是“拥”的假借字,所以《尔雅》说:“邕,载也”。又“支”与“楮”通,榰柱所以承载,所以尔雅训“支”为“载”。通观《尔雅正义》全书,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

  《尔雅正义》是清代学者为《尔雅》作疏的第一部著作,对清代的《尔雅》研究影响很大。黄侃说:“清世说《尔雅》者如林,而规模法度,大抵不能出邵氏之外。”这样的评价是恰如其分的。 

《尔雅正义》一书的历史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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