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人:繁体字网(www.fantiz5.com) 发布时间:2016-03-07 07:30:00
试题原文 |
|
解:(1)设在甲公司第n年的工资收入为an元,在乙公司第n年的工资收入为bn元则an=230n+1270,bn=2000×1.05n﹣1 (2)设工作10年在甲公司的总收入为S甲, 在甲公司的总收入为S甲=(10×1500+45×230)×12=304200, 由于S甲>S乙,所以该人应该选择甲公司. |
经过对同学们试题原文答题和答案批改分析后,可以看出该题目“在一次人才招聘会上,有甲、乙两家公司分别公布它们的工资标准:甲..”的主要目的是检查您对于考点“高中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”相关知识的理解。有关该知识点的概要说明可查看:“高中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