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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义证》的历史发展文化介绍

时间:2014-12-27 09:14 分类:历史文化 阅读次数:

  《说文解字义证》,五十卷。又称《说文解字义疏》,略称《说文义证》、《义证》,清桂馥著。成书年代待考。清许瀚认为此书脱稿而未校,“真桂氏未成本也”(丁艮善《说文解字义证后记》),叶德辉则认为作者“自述作书本末、命名之旨,是首尾固已完具,……固非未成之书也”(《郎园读书志》卷二)。此书卷帙浩繁,著者生前未能付梓,长期以稿本形式流传。道光二十九年(一八四九)李璋煜获其遗稿,杨尚文出资刊人《连筠簃丛书》。有咸丰二年(一八五二)《连筠簃丛书》原刻本、同治九年(一八七〇)湖北崇文书局重刻本、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影印本。

  桂馥(一七三六—一八〇五),字冬卉,又字天香,号未谷,山东曲阜(今山东省曲阜市)人。清代著名文字训詁学家。乾隆三十三年(一七六八)以优行贡成均,充北京国子监教习,期满授山东长山训导。乾隆五十四年(一七八九)举人,次年成进士。嘉庆元年(一七九六),詮授云南永平县知县,调署顺寧县知县,卒於官。

  桂馥少年警敏,以古文自励。后与小学名家戴震交识,从其劝说熟读经传,专心治经。他认为“训詁不明则经不通”(《上阮学使书》),显然是受了戴震“通训詁,明义理”之说的影响。桂馥精於金石篆刻,擅书法,工汉隶,博览羣书,尤精文字训詁之学。一生以著书自娱,除《说文解字义证》外,尚有《札朴》十卷、《繆篆分韵》五卷、《晚学集》八卷、《未谷诗集》四卷等。生平事跡见於《晚学集·桂君未谷传》、桂文灿《经学博採录》、《清史稿》卷四百八十一等。

  乾嘉时代,朴学大显於世,一时间治《说文》者不下数十家,有关《说文》的著作达一百多种。在这种形势下,难免泥沙俱下,鱼龙混杂。正如桂馥所云:“近日学者,风尚六书,动成习气,偶涉名物,自负《仓》、《雅》,略讲点画,妄议斯、冰,叩以经典大义,茫乎未之闻也。”(《义证·附说》)为了匡正此风,桂氏从“通训詁明经义”的立场出发,埋首研究《说文》之学达三十餘年,穷经博徵,终於著成《说文解字义证》一书。

  此书的写作宗旨,在於证明许慎《説文》一书的说解,替许慎所谓的本义搜寻古籍例证。因而此书“徵引虽富,脉络贯通。前说未尽,则以后说补苴之;前説有误,则以后说辨正之。凡所称引,皆有次第,取足达许说而止”。(王筠《说文释例·自序》)这种述而不作的态度,意在“令学者引神贯注,自得其义之所归”(张之洞《说文解字义证·叙》)。

  《说文义证》全书分三个部分:

  一、卷一至卷四十八,是对《说文解字》正文部分的疏证,是全书的重点所在。其体例是先以大字抄录《说文》原文,字头用篆体;然后参照古人疏解经传旧式,低一格用双行小字疏解。若所引古籍说法与《説文》不合,则在疏解前用顶格双行小字列出。又将徐鉉新附字尽行删去,而搜寻古书中引用《说文》但今本脱漏的文字及说解,附在各部首之后,并将第一字用楷体书写,以与《说文》原文的篆体字头相区别。其义疏内容,先举例证明许慎所指明的字的本义,然后广引羣书讨论许慎的说解。所引古籍可与许慎説解相发明的,或数义,或十数义,依次罗列,详为收录。凡许慎引用《诗经》、《尚书》、《左传》等书,又为之注明篇名有异文者并注明异文。同时,凡二徐本有讹误者,并吸收前人研究成果,及用《广韵》、《玉篇》等校正之。

  二、卷四十九,是对许慎《说文叙》、许冲《进书表》的疏证。全用双行小字随文作注解,以申明许慎之

  意。

  三、卷五十。卷上为《附录》,主要蒐集古籍中有关《说文》学的师承关係的资料,说明《说文》对后代字书的影响。卷下为《附说》,主要辑录了有关《说文》的版本、校勘材料,并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。例如认为《说文》所收九千三百五十三字和说解并非许慎始创,“盖总集《仓頡》、《训纂》、班氏十三章三书而成”。认为许慎“亦声”之例有“从部首得声曰亦声”,“或解说所从偏旁之义而曰亦声”两种情况等。

  《义证》一书,是乾嘉学派的重要著作,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例证材料极其丰富。丰富的例证材料对於字义的阐明非常重要,唯有例证材料丰富了,字的真正含义也就清楚了。例如《说文》:“拉,摧也。”桂氏云:“摧也者,《史记索隐》引同,《一切经音义》七引作败也。馥案:本书‘摺,败也’,‘协,摺也,一曰拉也’。《玉篇》:‘拉,折也。’引《左氏传》‘拉公干而杀之。’《史记·齐世家》:‘使力士彭生抱上鲁君车,因拉杀鲁桓公。’《汉书·邹阳传》:‘范睢拉胁折齿’。索隐:‘摺音力答反,《应侯传》作“折胁摺齿”是也。’《前秦録》:‘主猛曰:臣奉陛下之神,击垂亡之虏,若摧枯拉朽。’《南中志》:‘所触,无不拉。’馥案:,獏也。”由此可见,此书与段玉裁的《说文注》性质是大不相同的,段氏述中有作,勇於论断,近乎主观,桂氏述而不作,一意臚列,近於客观。正如张之洞所说:“窃谓段氏之书,声义兼明,而尤邃於声;桂氏之书,声亦并及,而尤傅於义。……夫语其得於心,则段胜矣;语其便於人,则段或未之先也。”(《说文解字义证·叙》)因此,桂氏之书实在是一本很有用的文字训詁资料书,完全可以跟段玉裁的《说文注》相媲美。

  此书的缺点是“引据之典,时代失於限断,且泛及藻绘之词,而又未尽加校改,不皆如其初旨”。(丁艮善《说文解字义证后记》)例如部“芡”下引苏辙诗:“芡叶初生縐如轂,南风吹开轮转轂”,又引《寰宇记》“汉阳军出芡仁”,从文字学来说,实在没有必要。同时桂氏又墨守《说文》,凡许慎说解有误,则桂馥例证就陷於牵强。例如《说文》:“为,母猴也。”桂氏云:“母猴也者,陆机云:楚人谓之沐猴。馥谓沐、母声近。”其实,“沐”、“母”声近并不能证明“为”训母猴。

  有关《义证》的研究著作有清王筠《说文释例》、王力《中国语言学史》(山西人民出版社,一九八一年)、胡朴安《中国文字学史》等书的有关内容。 

《说文解字义证》的历史发展文化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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